自贡市沿滩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告知函 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各电动自行车商铺经营者: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伤亡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经排查,全区不同程度存在电动自行车商铺违规住人,以及群众普遍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甚至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为维护公共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违规行为及危害
(一)电动自行车商铺违规住人 火灾隐患大:商铺内存放大量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多为易燃物,经营区与住宅区无有效防火分隔,无独立疏散通道,无有效防排烟系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高温有毒烟气迅速扩散,火势迅速蔓延扩大,极易导致人员被困,甚至引发严重伤亡事故。 疏散难度高:商铺布局紧凑,货物与生活用品堆放较多,堵塞、占用疏散通道,火灾发生后人员难以逃生。 消防设施少:商铺大多设置在自建住宅或临街老旧建筑内,往往都是下店上宅或前店后宅,且仅配备灭火器,火灾发现晚、扑救迟、逃生难,往往小火酿大灾,小火亡人。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飞线充电 火灾风险:过度充电,设备故障,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行为极易起火;飞线长期暴露,绝缘层破损,短路、触电风险高。 堵塞生命通道:违规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紧急情况时阻碍人员疏散。户内停放或充电,火灾产生的浓烟也会危及生命。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者将面临处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整改要求
(一)电动自行车商铺经营者 人员搬离:各电动自行车商铺经营者务必让居住人员全部搬离商铺,停止违规住人行为,务必对自己和家人生命健康负责。 杂物清理:规范货物摆放,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杂物,确保畅通。 加强防范: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定期组织员工培训。 建立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定期自查自纠,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 (二)广大居民 规范充电:即日起,停止飞线充电,前往集中充电区域充电。 规范停放:停至指定停车区,禁止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不得将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户内充电或停放。 自查监督:自查自纠,同时监督身边违规行为,及时劝阻或向相关部门反映 。
四、法律后果
因违规停放或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大家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整改。让我们共同努力,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积极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经营环境。
自贡市沿滩区电动自行车 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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