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文丨老凤
最近有个事,在微博上了热搜。网传兰州警方大规模跨省传唤写耽美文学或小黄文的“海棠作者”,引发了广泛关注。
6月1日,相关微博话题阅读量破亿。同日,数位援助律师表示,前来求助的海棠作者均因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遭到兰州警方立案侦查。
所谓的“耽美”,“耽”指沉溺、入迷,耽玩/耽于幻想;“美”,则指美好的事物,这里特指美少年。耽美,即沉溺于美好的事物。耽美文学和同性恋文学有微小的差异,耽美文是以美形男之间的“爱”为基准,也有如同性恋文学般写实的。耽美小说,在国内绝大多数情况下被用来指代BL/GL小说,是描写同性恋爱情的小说。
海棠文学城成立于2015年,是中国台湾地区的一家网络文学平台,内容以女性向的耽美和R18(指“18禁”,表示出版物的成人取向)内容为主。
近些年来,耽美文学在大陆平台频繁遭遇审查,更有“脖子以下不能写”的规定,网站服务器架设于中国台湾地区的海棠文学城便成为了规避内容审查的飞地,吸引了大量耽美作者转向该平台创作。写文在圈内俗称“产粮”,而“太太”则是读者们对“产粮”作者的敬称。
去年安徽警方已经抓了一批头部作者,就是那种写写耽美小说能有几十万收入的。头部作者“云间”由于积极退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部分未能筹集到资金退赃的作者,被判处了更长的刑期,如“辞奺”被判刑五年零六个月。所有涉事作者都留下了案底。
这次兰州警方传唤的就是那些赚了很少,或者压根没赚到过钱的小作者,她们中的不少人都是那种出身贫寒,压根还没来得及从写作中获利的穷文学青年。
当然,有人会说违法就是违法了。只是,关于“淫秽文学”这种界定,本身在全世界的司法界都是个法律难题。比如,《金瓶梅》算不算淫秽作品?兰陵笑笑生如果活在今天,会不会被跨省抓捕?
现在“远洋捕捞”企业家已经受到了全社会的排斥,其实哪次抓捕没有理由呢?我一个朋友被中部某省带走,罪名是“挪用资金”,我当时还奇怪他一个私营企业老板挪用了谁的资金,后来经过普法才懂,企业法人也是人,老板把自己A公司的钱调给自己的B公司用,如果没有走借款手续,也是挪用。
你看,按照冰冷法条处置,几乎每个大老板都可能有问题。那么为什么大家对“远洋捕捞”企业家已经不再感冒了呢?因为“捕捞”企业家的动机是显而易见的,并不是为了什么社会正义。而且,营商环境的破坏,则是每个人都能、也将感受到后果的事。
这些海棠作者就要被动很多,毕竟她们不是企业家,她们对居住地连纳税价值都没有,但社会不能因为她们没有纳税价值,就认为这种“跨省捕捞”具有完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否则,司法和舆论环境就成了典型的看人下刀,也太嫌贫爱富了。
就算要传唤处罚,也更多是她们当地派出所的事,一个小圈子的耽美文学惊动远在西部地区省会城市的警方,怎么都让人难以相信是出于什么维护社会正义的公心。
这里讲一个小的冷门知识:电话传唤其实是没有效力的,需要实体接触的口头才行,而且要在所在地派出所的指定地点进行问询。
这些小作者们虽然也写着小说,却对现实生活一无所知,居然一个个自己买个机票就送货上门去了。如此“乖巧懂事”节约成本,也就难免成为各种KPI压力下的目标了。

▲某位被电话传唤的小说作者自述(图/网络)
2021年的求是网上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叫《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里面有这样一句话:
法律绝不是冷冰冰的条文,检察监督、司法办案都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反对机械办案的形式主义做法,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必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司法的温暖。
写小说比那些强奸犯判得还重,这里面显然就缺乏司法的温度,而且对这些涉世未深年轻人来说,太残忍了。
一个对年轻人如此残忍的社会,一定不是什么大环境宽松的社会,一个大环境不宽松的社会,其他很多事儿基本就可以免谈了。
*题图为豆包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