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近期,一些不法机构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平台、APP等发布“内部推荐”、国企免试入职、高薪岗位等虚假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信息发布行为,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合法权益,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现就规范招聘信息发布警示提醒如下: 一、未经许可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依法向住所地人社部门申请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二、严禁发布违规、虚假信息 不得发布不实招聘信息,不得以“内推”“直签”“免试入职”等噱头博流量,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求职者,不得虚构、夸大服务效果,不得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严格履行招聘信息审核义务 严格执行招聘信息“双验证”制度(企业资质验证、岗位真实性验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资质及其具体招聘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对发布的招聘信息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注信息来源。及时处理用人单位、求职者投诉举报的招聘信息,第一时间下架删除不实信息、违规信息、无效信息。 四、严禁乱收费、严禁诱导或强迫参与贷款、培训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不得收取求职者押金,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强迫求职者消费、贷款、‌‌培训等。 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服务,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坚守的行为底线。请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4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62号)等文件要求,对照本警示提醒认真自查自纠,如有类似行为,及时整改。积极配合人社、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违规发布招聘信息等行为进行网络监测、排查整治工作。对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人社等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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