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猥亵、性骚扰女生的男教师又到学校保卫处任职了? 据安徽师大纪发(2019)1号,教师朱某某对个别女生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而在2023年另一份关于保卫工作的文件中,朱某某为安徽师大联系人。学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朱某某的工作安排已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仅仅是在保卫处做些文字工作。 学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学校原来已经处分过该男子,开除了党籍也降了职务,“并且他的关系也不在保卫处。”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但是因为原先他是做老师的,文字功底还不错,然后保卫处是把他借调过去,让他做一些基本的整理文字材料、协助送材料之类的(工作),他的(人事)关系应该是在人才交流中心,在那里挂着,这个处理、处置结果都是向省纪委报告过的,等于学校就给他留了一口饭吃。” 6月4日,安徽师范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2025年6月3日晚网上反映我校“因猥亵女生被处分的男教师又到保卫处任职”一事,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目前,已停止涉事人员朱某某在我校的一切工作。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对朱某某以及将朱某某借用到保卫处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给犯错之人重新生活的机会,这本身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留“一口饭吃”,也得讲规矩,尤其是涉及已经被官方定性为“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的人,更不宜以“留一口饭吃”为由,将其安排在自己的校园。毕竟,学校并不能确定他到底是否吸取教训而痛改前非了。 大学必须守住师德师风的底线,也必须落实“性侵前科禁入”的硬性要求。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亮出了大学教师的道德红线:“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况且,猥亵行为本身还涉及治安管理违法,乃至刑事犯罪。 有猥亵、性侵前科,就别想当老师!就应该被逐出高校,而不仅仅是狭义上的“教师岗位”,这既是党纪国法的要求,也是社会的共识,不应该有什么“操作空间”。 近年来,我国建立了严格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对于有性侵违法前科者实施严格的“泛教师”岗位职业禁入。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学校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既包括强奸等刑事犯罪信息,也包括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猥亵行为被处罚的信息。《意见》还明确:对高校教职员工“要参照本意见执行”。所以,朱某某哪怕作为高校的“勤杂人员”“安保人员”,哪怕之前的猥亵不构成犯罪,只是治安处罚,也是应该被职业禁入的。 高校里面有部分大学生依然是未成年人;哪怕已经成年了,在高校相对封闭的环境当中,也要防范“问题”教职工利用特殊的教育、管理关系实施不法侵害。这正是建立包括高校在内的性侵前科禁入制度的目的所在。 相信“停止朱某某的一切工作”,不会是校方处理的终点。性侵前科禁入制度的初衷,就是将违法者、败德者逐出一切与教育有关的岗位,避免他们利用职务身份与学生接触。必须守住“性侵前科禁入”底线,坚持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
来源:央视网综合安徽师范大学、澎湃新闻、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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