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参考,近日,河南濮阳的宁先生在刷视频时意外发现,自称在外地照顾患癌母亲、结婚半年未曾联系的妻子,竟然在跟别人举办婚礼。据宁先生讲述,他今年30岁,因为家里催婚频繁,就找亲戚介绍认识了“东北女子”赵某。两人见面后“一见钟情”,宁先生当即支付了6.6万元见面礼。随后为准备结婚,他又按赵某母亲要求支付了18.8万元彩礼。  2024年10月13日,两人举办了婚礼。然而婚礼刚结束,赵某就以需照顾患癌母亲为由离开,此后半年音讯全无。若不是在视频平台刷到赵某与他人结婚的画面,宁先生还无法确认自己被骗。  报警后,经调查发现,受害者不止宁先生一人。当警方根据线索将赵某抓获时,她刚刚与第五名受害者办完婚礼。据警方透露,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90万元,且除了新娘本人,其他接亲团队成员均是临时拼凑。目前,警方已追回部分涉诈款项,将返还给受害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未领取结婚证,女子与多人举办婚礼的行为能够表明其主观上没有与宁先生结婚的意思表示,而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借婚姻索取彩礼和见面礼,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涉嫌构成诈骗罪。如果女子与宁先生领证后,又与他人举办婚礼构成事实婚姻的,构成重婚罪。如果该女子向他人隐瞒与宁先生领证事实继续收取彩礼的,同样涉嫌诈骗。宁先生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确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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