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相关要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三)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收费政策等情形。
(四)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五)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六)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反映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以上问题的举报,由市县两级司法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受理。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一)自贡市
投诉受理机关:自贡市司法局
投诉举报电话:0813-6612348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
(二)自流井区
投诉受理机关:自贡市自流井区司法局
投诉举报电话:0813-2104939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街道高山井社区大同路7号
(三)大安区
投诉受理机关:自贡市大安区司法局
投诉举报电话:0813-5528780 地 址: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东城雅居小区
(四)贡井区
投诉受理机关:自贡市贡井区司法局
投诉举报电话:0813-3312437
地 址:自贡市贡井区南环路346号
(五)沿滩区
投诉受理机关:自贡市沿滩区司法局
投诉举报电话:0813-3808218
地 址: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兴元路1号(自贡市沿滩区民营经济企业法治服务中心)
(六)富顺县 投诉受理机关:富顺县司法局
投诉举报电话:0813-7730027
地 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釜江大道中段479号
(七)荣县
投诉受理机关:自贡市荣县司法局
投诉举报电话:0813-6201529
地 址:自贡市荣县梧桐街道程家桥路39号
三、征集要求
(一)在提供举报线索时,需注意避免以下情况:举报对象不明确、对同一事项进行重复举报、匿名举报却无法提供任何证据材料,以及举报事项已处于法律程序处理阶段等。
(二)反映问题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在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详尽地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以及具体事项等关键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能够高效、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
(三)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自贡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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