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1.单位职工: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63周岁和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灵活就业人员: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为男60周岁、女性50周岁。男性灵活就业人员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办法与男职工一致。我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与国家规定不一致,下一步,我省将按国家统一部署调整完善政策。
二、渐进式提高最低缴费年限 从2030年1月1日起,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个月。
三、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职工可选择弹性提前或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1.弹性提前退休 ※单位职工:职工在本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灵活就业人员:男性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领取基本养老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60周岁的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能否弹性提前领取基本养老金待国家批复我省有关事项后明确。 弹性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2.弹性延迟退休 ※单位职工: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职工达到弹性延迟退休时间,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终止,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弹性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在这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参保缴费。 弹性延迟退休的参保人员,应达到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温馨提示:法定退休年龄查询渠道: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线上服务渠道查询本人法定退休年龄: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3.电子社保卡; 4.“掌上12333”APP。 通过上述途径访问“退休年龄计算器”小程序,输入本人的出生日期、性别等信息,即可查询对应的法定退休年龄和退休年月。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拨打12333(12345)社保大厅咨询服务电话,或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查询本人法定退休年龄。
四、政策类型 利民
五、适用对象 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六、适用期限 长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0813-8206211
经办窗口及联系电话 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0813-8201572 自流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0813-2101621 贡井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0813-8772020 大安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0813-2210623 沿滩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0813-3803483 荣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0813-6207805 富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813-7200477 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0813-811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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