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医院现在又否认了刘先生与他人打电话时扬言的说法,变成了刘先生在与医生吵架的过程中说了过激言论。那么医生就是医患冲突的一方当事人,其情绪激动之下所做陈述的真实性需进一步核实。如果没有“打电话扬言”的事实,却被写进病历中,医生则涉嫌伪造病历。而警方仅因医生的身份,就抓人并强送精神病医院,医疗机构又说因警方送医而“不得不”将刘先生强制医疗,形成逻辑的死结,就此导致公民的人身被“羁押”,又在重病(肝癌)情况下被强制服用精神类药品。 其次,刘先生从普通“心境”到“扬言开车撞人的精神病人”,再到一般的“睡眠障碍”无需治疗……医院在短时间内做出的三份诊断,这已经不能用一般的随意所能解释了。”斗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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