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如果你也爱我,就赶紧‘解锁’吧,那样我们就可以加微信,然后见面了哦!” 这是女聊手诱导男用户的话术之一。前年,湖北利川警方打掉了这个利用社交平台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0多人,团伙涉案流水金额近2700万元。
7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上个月公开了该案3名“90后”主犯的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3人上诉,维持原判。裁定书披露,3人发展的下线女聊手以谈恋爱、找情人等名义诱导男用户通过充值聊天、送礼物等方式解锁“亲密度”,后编造各种理由拒绝“奔现”,3人及其下线女聊手以此方式分别骗取他人财物699万余元、941万余元和599万余元。为此,此前的一审判决以3人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至10年4个月不等。  到案的部分女聊手 以谈恋爱等名义骗男用户 3人及下线女聊手骗取上千万元 男子冯某系福建武平县人,女子林某和张某均是湖北省利川市人,3人都是“90后”。 一审判决认定,“寻你”App(以下简称平台)是广州某公司经营的一款聊天类社交软件,聊天包括普通消息、语音通话、视频通话等,用户可自行设置聊天的收费价格,也可免费。同时,用户充值后可购买并以赠送聊天对方礼物的方式进行虚拟消费,产生的收益由平台和用户按照6:4的比例分成。用户通过聊天、接受礼物等收益的金币达到一定量时,可按比例折算提现,平台扣除6%税费及服务费。平台为了推广该软件实行代理制度,代理邀请好友可获得所邀请好友收益的12.5%至40%左右不等的提成。 2021年12月,林某成为平台代理,通过朋友圈等方式邀请女用户注册并填写其邀请码,发展女用户成为自己下线女聊手,利用平台管理漏洞获取利益。其主要形式为:女聊手隐瞒婚姻状态、冒充同城、营造虚假人设,假以谈恋爱、找情人等名义诱导男用户通过充值聊天、送礼物等解锁“亲密度”,进而“奔现”。女聊手在取得利益后,则编造各种理由拒绝“奔现”。 2022年4月,冯某成为平台代理。为扩大下线规模,冯某鼓励手下女聊手多发展下线,通过让渡自己部分提成收益,将下线主要女聊手私设为二级代理,并将原属林某下线女聊手的张某及李某(另案处理)、蒋某(另案处理)等人拉入自己团队成为二级代理,再通过二级代理或其发展的下线女聊手以上述方式与男用户聊天并获利。 冯某、林某、张某为便于管理、激励下线女聊手,并交流聊天话术等经验,建立了不同的微信群,要求下线女聊手在群中“打卡”,并根据“打卡”反映的“业绩”情况,以发红包方式或直接向下线女聊手返还被平台扣除的6%税费及服务费。 现查明,林某及其下线98名女聊手骗取他人财物共计669万余元,林某非法获利73万余元;冯某及其下线61名女聊手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41万余元,冯某非法获利48万余元;张某及其下线31名女聊手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99万余元,张某非法获利101万余元。 被认定为主犯 三人犯诈骗罪获刑 一审法院认为,冯某、林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社交软件平台监管漏洞,背离社交软件的运营价值,以软件推广代理的名义,行诈骗他人钱财之实,组织、招揽、游说、发展众多下线女用户担任聊手,在互联网软件社交平台上对广大不明真相的不特定人员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据此,利川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冯某、林某、张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4个月、10年和8年,并处罚金25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此外,林某退缴的违法所得73万余元和张某退缴的20万元依法退赔被害人或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冯某、张某的违法所得48万余元和81万余元。 因不服一审判决,冯某、林某和张某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二审法院认为,3人在各自组织、策划、指挥的共同诈骗犯罪活动中,起到了关键和主导作用,依法应当认定为主犯。 法院还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虽能证实经营“寻你”App平台的公司根据平台收费分成规则,收取了平台总收入的60%,是最大的受益者,但不足以证实该公司具有诈骗犯罪行为。现有证据仅能证实冯某等3人利用该交友聊天软件平台,通过招募女聊手组建团伙实施诈骗,其犯罪的主观故意与行为均独立于经营该平台的公司,无证据证实公司参与共谋,共同实施了诈骗行为。因此,对辩护人关于经营“寻你”App平台的某公司应是主犯,上诉人均系从犯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此外,对于犯罪金额认定,法院认为,冯某等3人及其他涉案女聊手进入交友网络平台的主观动机和目的即为诈骗他人财物,不是为了真正的交友聊天,冯某等3人所属诈骗团队利用该平台骗取的所有资金均应视为诈骗金额。在案证据显示,被害人的损失只有40%左右到冯某等3人及女聊手手中,本案诈骗金额系依据3人提现金额及与涉案人员转账等的数据认定,远低于实际诈骗数额,但是仍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据此,今年4月24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图据利川警方 编辑 郭宇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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