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振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吉富11井零散气回收试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四川振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吉之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吉富11井零散气回收试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为配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项目内容及建设、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吉富11井零散气回收试验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自贡市富顺县板桥镇 建设内容:新建吉富11井单井站一座。包括单井部分,试采气回收部分,配套的公用工程。试采气回收液化规模6万方/天。工艺流程:采气树-节流阀组-分离计量-脱酸-脱水-天然气液化-充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振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龙万乡五余村2组20号正扬庄园5F 联系人:迟振杰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吉之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沿滩工业园区兴元路1号沿滩科技孵化园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17765326300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环评工作的详细情况。 (2)公众可以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亦不会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公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4)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首次公示发布日~第二次公示发布日(报告书初稿形成后,将及时进行第二次公示)。 四川振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