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中山街坊报料 称最近在申请失业补贴时 竟发现自己名下有两家公司 究竟怎么回事呢?
曾先生今年57岁 在中山市港口镇工作和生活 由于公司近年业务不佳 和他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7月1日 他到中山港口镇人社部门 办理失业手续 申领失业金时发现了问题 
这两家公司为“深圳市浩海涵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永润祥商贸有限公司”均成立于2014年,法人都是曾先生。目前两家公司登记状态均为“吊销,未注销”,吊销日期都是2021年5月13日。 曾先生表示,2010年他曾遗失身份证,但很快他就在当年的10月份补办了新的身份证。 
两家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回复 按照“撤销冒名登记”工作指引 涉案主体申请书留有他本人的签字 需要提供非本人签字鉴定报告作为证据 因为他本人有举证责任 所以笔迹鉴定费用需要曾先生自行承担 
但曾先生表示 这笔费用大概要七到八千左右 刚刚失业的他无力承担这笔费用 而且登记机关在当初为冒名办理登记时 没有做好把关 存在失责 需要承担责任 
针对此事 曾先生已经向深圳警方报警求助 有网络安全专家提醒,遗失身份证后,一定要及时挂失补办避免被冒用,比如可以去派出所报案、登报声明遗失等,保留好证据,这样被冒用后,能更快澄清事实、免除责任。另外,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查询自己名下是否有开公司,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有律师表示,既然事主提出注销申请,确实有举证责任。当事人如果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存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广东台触电新闻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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