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蒋长顺 黄进 实习生 温宝 账号费、解绑费……2人通过游戏账号交易骗局诱骗小学生转账1.5万余元。近日,经十堰市郧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对刘某、沈某判处刑罚。7月25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始末。 “我账户里的1万多元钱不见了?”2022年2月某天,陈女士在使用手机付款时,突然发现账户显示支付余额不足,于是立即报警。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账户短短数日内累计向某商店收款账户转账1.5万余元。该商店收款账户实为刘某、沈某二人所持有。 原来,2022年1月,刘某在某网络游戏聊天群内发布出售游戏账号的信息,很快吸引了陈女士的儿子小陈。双方交谈过程中,刘某发现小陈是一名小学生后,内心便起了贪念。随后,由刘某向小陈兜售游戏账号,但出售游戏账号后并未解除绑定的手机号码,而是通过异地登录、修改密码等方式让小陈无法正常使用游戏账号,要求小陈支付解绑费、解冻费等费用才能继续使用该账号。沈某则通过小陈添加其母亲陈女士的微信,多次诱骗小陈转账1.5万余元。 2025年6月,该案被移送至郧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郧西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被害人小陈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以出售网络游戏账号为名,多次诱骗小陈操作其母亲陈女士的微信账户向二人转账累计1.5万余元,其行为涉嫌诈骗罪。刘某、沈某均系初犯,沈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经郧西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5年7月17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沈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一些不法分子借着游戏账号交易的幌子,以低价出售账号、高价回收账号、交易需缴纳保证金等各种理由实施诈骗。”承办检察官提醒,中小学生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谨防网络游戏诈骗。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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