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富13井试采气工程 环境影响信息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吉富13井试采气工程”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吉富13井试采气工程 建设单位:庆阳昕锦蓉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自贡市沿滩区联络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吉富13井站1座(有人值守站),设计规模2×104m3/d,平台内建设井口单元、调压单元、脱硫单元、压缩脱水单元、公用工程单元等,吉富13平台零散气节流、过滤分离、脱硫、增压、脱水后经CNG槽车充气外运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庆阳昕锦蓉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商公园里A区 联系人:李理 联系电话:1898180611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明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2号川润物联智造产业园一期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8281356417 (四)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 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第二次公示 提取码: i1p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庆阳昕锦蓉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