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林先生向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他在福州万象九宜城的未芝点心局里购买了一个面包,食用时发现了一颗带有垫片的螺丝。
据林先生回忆,8月23日21时25分左右,他在“未芝点心局”(万象九宜城店)花费12元购买了一个面包。其爱人将面包切开,食用了一半后将剩余部分留存。两天后,即8月25日上午,林先生将剩下的半块面包作为早餐食用,刚咬一口便察觉有异常铁锈味,立即吐出。仔细检查后,他震惊地发现面包内部竟嵌有一颗金属螺丝,且螺丝上还附有垫片。
林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面包切面中央嵌着一颗完整螺丝,垫片仍固定其上。 
面包切面中央嵌着一颗完整螺丝 林先生供图
8月26日,记者前往涉事门店了解情况。现场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并不知晓此事。
随后,记者联系上该门店负责人俞先生。俞先生称,已得知相关情况,并计划于当日下午与林先生沟通协商处理方案。对于螺丝的来源,他表示目前尚不明确,正在核查中。
当天下午,林先生向记者反馈,门店已依据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规定与其达成协商一致,进行了相应赔付。但关于螺丝如何混入面包,对方暂未给出明确解释,表示“后续将继续排查原因”。 新闻多一点 食品中吃出异物 消费者如何维权?
饭吃到一半,却发现有异物,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如何维权呢?
杭州市消保委提醒:如果消费者买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保留好购买食品的消费小票、现场照片、问题食品等证据。
2.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接到消费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3.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如果双方就赔偿额度达不成共识,消费者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店家在提供餐具时,应主动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没有尽到提醒、告知义务的,违反了《消保法》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付。(杭州市消保委) 来源:海峡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