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了一起因 “朋友义气” 引发的危险驾驶典型案件 —— 男子赵平(化名)在酒后已请代驾安全返家的情况下,为帮好友调解与代驾的纠纷,心存侥幸无证醉驾赴约,最终不仅未能 “撑腰”,反而因触犯法律身陷囹圄,付出了惨痛代价。 去年11月,家住郫都区的赵平与两位好友聚餐畅饮后,选择请代驾返回家中。回家后,一好友来电表示自己和代驾吵了起来,现在还僵持在原地。赵平听到朋友 “求助”,全然忘记自己刚刚喝过酒,匆忙驾车前往事发地点。当其赶到现场为朋友 “主持公道” 时,代驾却敏锐察觉到了他身上的酒气,意识到他或许是酒驾,便果断向随后赶来的民警举报。经检测,赵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60.1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后续讯问中发现,赵平此前就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次属于无证且醉酒驾驶。 最终,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赵平依法提起公诉,2025年4月28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安全的底线不容试探。“就只有一小段路”“应该不会被查到”“我很清醒”……诸如此类看似合理的借口,实则是酒驾违法行为的推手,一次心存侥幸换来的不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往往更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案为鉴,别让“心存侥幸”错误地导航我们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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