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张女士称14岁儿子被一位满身文身的“朋友”忽悠,将自己花4200多元新买的手机抵押了2300元后出门旅游。“家长不知情,手机店怎么办的抵押?!” 张女士的儿子小张说,当时是朋友让把手机抵押换钱,说是玩完就赎回来。因为朋友已经成年,就和手机店老板签了抵押合同,没想到回来之后没钱赎了。 手机店老板称,小张来抵押手机时,称同行男子是他哥哥,经反复确认后才进行了抵押。后来小张来说没钱赎回,便将手机卖出了。他认为,张女士管不好孩子,不应该来找自己,而是应该找和小张同行的男子。 律师表示,小张作为未成年人,第一顺位的法定代理人是父母,非法定代理人代签的合同是无效的,手机店存在重大过错,应退还手机或按实际价值赔偿。 经过记者协调,手机店老板表示愿意解决问题,赔付了张女士500元,张女士也表示以后会严加看管孩子。 来源:都市接到办 记者:韩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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