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墨迹还未干,父亲就急不可耐地将目光投向了女儿名下那套价值千万的房产。 以“监护人”之名,行利己之实——这场看似合法的赠与,背后却是一场亲情的背叛与财产的掠夺。 王粒(化名)还未成年,她名下的房子,却早已不在她手里。 时间回溯至2007年,父母以她的名义买下这套房。后来父母离婚,法院明确认定房屋属于王粒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然而短短几年间,父亲王先生竟以监护人身份“代理”女儿,与自己签下一份赠与合同,神不知鬼不觉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随后迅速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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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直到2023年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才震惊地发现:家早已被父亲卖了。 “我完全不知情,他凭什么处置我的房子?”一纸诉状,王粒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认定赠与合同无效,并索赔1160万元损失。 法庭上,父亲辩称卖房是为了贷款供女儿出国留学,同时筹措资金支付给前妻。但这些说法,拿不出任何实质证据。 母亲张女士也站了出来:“房子是孩子的,他才离婚几天就悄悄过户卖掉,这哪是为孩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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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后,看得清楚:父亲的行为根本谈不上“为子女利益”,而是纯粹的自利操作。作为法定监护人,他非但没有尊重女儿的财产权,还严重违背监护制度初衷,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法律不容胡来。 法院最终判决:赠与合同无效,父亲王先生需赔偿女儿116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郑重提醒:监护,不等于任意处置。必须以孩子利益为重,尊重其真实意愿,否则不只是赔钱这么简单——更可能会失去监护资格。 一场亲情与金钱的较量,一出现实中“以爱之名”的控制与掠夺。 当最亲的人变成算计你财产的人,法律,成了最后一道防线。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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