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四川茂县公安局公布了近期破获的一起非法电鱼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渔获物39尾,包括黄石爬鮡、齐口裂腹鱼等5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四川省重点保护物种,多数属于濒危或近危物种。 8月25日凌晨,茂县公安局110接群众举报称,凤仪镇瑞鑫公寓附近岷江水域有人涉嫌电鱼。 接到报警后,茂县公安局情指中心第一时间指派茂县公安局“蜀警飞鹰”警航队无人机升空前往案发地点,利用无人机高倍变焦及热成像云台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同时,指派凤仪派出所和森警大队民警赶往现场调查。  无人机热成像拍下犯罪嫌疑人电鱼画面 夜间岷江河边光线昏暗,传统地面巡查存在视野局限、定位困难等问题。“蜀警飞鹰”警航队操控搭载热成像与多倍变焦云台的警用无人机,对可疑水域区域开展立体化侦查,清晰捕捉到3名犯罪嫌疑人在河边电鱼的行动轮廓,快速锁定嫌疑人违法电鱼的位置,在将实时画面回传至情指中心的同时,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依托警用无人机实时图传,情指中心动态调整抓捕策略。地面警力根据情指中心提供的信息,规划行进路线。 凤仪派出所与森警大队警力抵达现场后,依据警用无人机提供的精准定位,分区域开展隐蔽布控。待无人机确认嫌疑人仍在现场周边活动后,地面警力按照预设方案果断出击,当场抓获张某、王某甲、王某乙3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电瓶1组、渔网1副、缠有电线的鱼竿1根,以及作案用面包车1辆。  犯罪嫌疑人以及电鱼工具  挡获的渔获 经执法民警现场清点,在犯罪嫌疑人携带的容器内查获渔获物39尾。后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39尾渔获物中包含黄石爬鮡、齐口裂腹鱼、戴氏山鳅、红尾副鳅和理县高原鳅等5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据悉,该案是茂县今年首起违反“长江十年禁渔”在“禁渔区、禁渔期、禁用的方法”捕鱼的典型违法案件。 目前,茂县公安局已对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明平 编辑 张波 来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