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光照射猎捕夜鹭 徒手摔死果子狸 犯罪嫌疑人的疯狂行径 被荣县公安终结
这是自贡公安在公安部 “平安原野—2025” 专项行动打响的第一枪 也是荣县公安深入贯彻落实 生态文明思想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物 犯罪活动的一个缩影
2025年8月20日,荣县梧桐街道与荣县林业局联合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时,在某茶府厨房发现令人震惊的一幕:厨房内正在屠宰疑似野生动物。经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场初步查看,被屠宰的三只动物疑似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
检查人员立即通知荣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到达后对现场人员进行了初步询问,得知这些疑似夜鹭的动物系林某某销售给该茶府工作人员。
民警随即对林某某(男,58岁,荣县人)展开调查,很快在荣县旭阳镇新生街将其抓获。
在林某某面包车内,民警当场查获16只疑似夜鹭的动物死体以及一只疑似果子狸死体。经荣县林业局野生保护专家初步认定:查获的19只禽类动物死体为“三有动物”夜鹭;1只兽类动物死体为“三有动物”果子狸,总价值1万余元。
民警进一步侦查查明,查获的19只夜鹭死体,均是林某某2025年8月夜间,在荣县鼎新镇老当村,用强光照射的方式猎捕所获。林某某将夜鹭猎捕后,进行了褪毛去除内脏的处理。那只果子狸死体则是林某某在同一时期、同一地点猎捕夜鹭时,在野外徒手抓获并当场摔死后,进行了褪毛去除内脏的处理。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狩猎的野生动物及涉案工具均已被依法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荣县公安提醒广大群众:“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均涉嫌违法,切勿以身试法。如有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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