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荣县公安局拟在荣县辖区启用9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拟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路段点位名称及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 | | |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水大道西二段——砸口石路口西至东——卡口1 | |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水大道西一段——水湾半岛路口西——电警 | |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 | |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水大道西一段——水湾半岛路口东——电警 |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金碧大道一段——梧桐酒店路口东——电警 |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水大道西一段——梧桐酒店路口北——电警 |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水大道南三段——梧桐酒店路口南——电警 |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金碧大道一段——梧桐酒店路口西——电警 | | |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5年9月29日起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荣县公安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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