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黄河报道,浙江省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9月13日晚曾发生一起地铁列车撞上保洁员致多人伤亡的安全事故。9月25日,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死亡和受伤的保洁员应认定为工伤。 多名知情人士透露,事故发生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曾在全省交通管理系统内部分发传达一文件,内容提及该事故发生在9月13日23时30分许,致3人死亡1人受伤。 9月24日下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处工作人员表示,省里对此事已提级调查,事故具体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届时会在调查报告上统一对外公布。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绍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共有3条,为绍兴轨道交通城际线、绍兴轨道交通1号线、绍兴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其中2号线是浙江省第二条GoA4级无人驾驶线路,于2023年7月26日开通运营一期工程。 2号线每天末班车时间是22时30分和22时32分。按浙江省交通运输管理系统内部传达的红色警示单内容提示,当晚事故发生时间,是在末班车结束后的非运营时间。 9月25日,付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地铁公司作为运营单位,应当做好其运营范围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运营安全控制体系,制定运营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事故发生在非运营时间,地铁公司作为运营单位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导致保洁员在轨道作业时被撞,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保洁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地铁保洁员在地铁轨道上进行保洁工作,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因列车撞击受伤符合“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这一条件应认定为工伤。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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