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5日凌晨,河南省辉县市境内一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小伙醉驾撞上打扫路面清洁的肖某并致其死亡。9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辉县市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本案判决书,小伙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姬某事发时已满19周岁,事发时系河南新乡市某校的一名在校学生。2025年3月5日凌晨5时许。姬某驾车沿辉县市文昌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某路口时,因车辆前挡风玻璃结霜视线不好,与在路面做清扫工作的肖某相撞,导致肖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附近有人报警,姬某在场等待交警到场处理。事发后,姬某送检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1.70mg/mL。经鉴定,逝者肖某系重度颅脑损伤合并肺部感染、脓毒血症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姬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悉,姬某持有C1型驾驶证,但事发时仍处于实习期。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姬某醉酒后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姬某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姬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许媛 审核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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