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发现男友与前妻同居后爆发冲突,在争执中遭殴打。男友承诺赔偿26万“私了”,支付16万元后不愿继续支付剩余款项,女子将男友及其前妻告上了法庭。9月27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阿禾与阿虎曾为情侣关系,阿槿是阿虎的前妻。2023年1月,阿禾经介绍与阿虎相识并发展为恋人,双方恋爱一年多。2024年4月2日晚,阿禾与阿虎吃夜宵时发生口角不欢而散,阿禾随后前往阿虎住处,发现阿虎与前妻阿槿仍在同居生活。双方情绪激动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阿禾身体多处受伤,于是她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永康市东城派出所介入后,鉴定阿禾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事后,阿虎恳求阿禾私了,提出愿意支付阿禾赔偿款26万元。2024年5月29日,阿虎向阿禾支付16万元赔偿款,并出具一张欠条,承诺剩余10万元于2024年11月11日前付清,逾期则每月按欠款额2%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同日,阿禾、阿虎及阿槿在派出所签订治安调解协议,约定医药费各自承担,其他互不追究。但欠条出具后,阿虎未按约支付剩余赔偿款,阿禾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阿虎辩称,当时为平息事件,避免前妻与女友发生进一步冲突,安慰性地写了10万的欠条,并非他的真实意思表示,欠条无实际意义。
法院审理认为,阿虎出具欠条系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阿虎未按约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2025年6月9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决阿虎向阿禾支付欠款10万元及利息(自2024年11月12日起计算),并支付律师费7500元,驳回阿禾其他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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