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河南汝州的高女士反映,她的父亲在河南省胸科医院手术时,手术用的导丝末端断裂,一截2厘米左右的导丝被遗留在血管中。  △断裂的导丝(受访者供图) 据封面新闻消息,高女士介绍,她的父亲今年62岁,去年因冠心病在河南省胸科医院做过支架植入手术。今年9月2日,因频繁胸闷,再次到该医院复查。28日,记者多次拨打河南省胸科医院官网的多个电话,均无人接听。 “去年原本在汝州本地医院治疗,医生说当地条件有限,推荐我们去郑州治。9月5日做冠脉造影,微创探查体内的时候,一截导丝断裂掉进血管里。” 病例资料显示,手术操作过程中出现回撤导丝困难,送入微导管尝试至坎顿处未成功,退出微导管时远段导丝断裂,多途径尝试取出断裂导丝均未能成功。 同日,院方请心血管外科一病区会诊,会诊意见为:回旋支内见离断的介入导丝,外科取出导丝意义不大,建议内科治疗。 “医院的意思是,老人的血管狭窄、钙化严重,才导致了导丝断裂,也因此难以通过微创手段取出。他们判断导丝会随着血液流向远端,不会回入心脏附近,没有开胸取出的必要。”高女士称,父亲原本就有血栓,按照医院的说法,他的血管狭窄、钙化严重,随着年龄增长,这些情况应该会越来越加剧,她不明白为什么会得出“没有必要取出”的判断。 “现在的年龄还能扛住大手术,如果70岁、80岁的时候,导丝挡在血栓处,一起形成堵塞,不得不大手术,那时候的老人不一定扛得住。”高女士称,河南省胸科医院拒绝开胸取出导丝,她提出要到其他医院手术取出,希望由河南省胸科医院承担费用,同样被拒绝。 “医院建议走司法鉴定,法院判赔多少就是多少。如果觉得导丝留在体内有心理压力,医院愿意赔偿8000元。”高女士说,目前首要任务应该是将导丝取出,或者由医院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导丝留在体内不会产生不良后果,医院没同意。 高女士提供了一段与医患办工作人员的录音,对方称家属提出的30万索赔额度太高,建议走司法程序进行司法鉴定,以此明确医院的过错及比例,对双方都公平,医院会全力配合;如果家属对血管里的导丝感到担心,医院可先补偿8000元。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从法律层面来看,这起事件涉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次事件中,医院在进行冠脉造影微创探查手术时,导丝断裂掉进血管,若经司法鉴定认定医院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操作不规范等,那么医院应当对患者因此遭受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导丝留存体内导致患者出现其他严重后果,如后续引发其他疾病需要治疗、影响劳动能力等,还应赔偿相应的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 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管。如果医院的手术操作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医院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可给予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 目前家属称,医院提出8000元赔偿方案,不一定合理。一是该赔偿与实际损害不匹配,如果患者体内留存导丝确实给患者带来了较大的身体和心理负担,且存在潜在的健康风险,8000元的赔偿可能远远无法弥补患者的损失。二是缺乏合理评估依据,若医院仅出于安抚家属的目的随意提出8000元的补偿,而没有基于患者的实际损害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计算,那么这种赔偿金额的确定是不合理的。 至于最终的赔偿结果,需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来确定医院的过错程度以及患者所遭受的实际损害,从而判断赔偿金额是否恰当。家属可以通过走司法程序,由法院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医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具体赔偿金额。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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