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刘女士因一场车祸导致高位截瘫,平时出行时只能由家人帮忙或自己操作电动轮椅。她原计划下个月10日到北京处理个人事务,并预订了北京潇湘大厦酒店,但在提前咨询入住事宜时,刘女士却被酒店告知其平时所使用的电动轮椅不能进入房间,而理由是“电池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酒店所在地残联、文旅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只能尽量和酒店沟通,没有太多别的办法解决。根据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没有关于电动轮椅不能进入酒店房间的规定和要求。 9月28日,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公共服务场所应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辅助器具登乘。如果电动轮椅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酒店以安全隐患为由禁止其上楼进房间,且无法提供合理的安全依据,可能构成对残疾人平等权益的侵犯。  高位截瘫的刘女士平时经常搭乘电动轮椅出行(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残障人士预订酒店被告知电动轮椅不让进客房 酒店回应:给轮椅充电存在安全隐患 刘女士是十多年前在大学即将毕业时遭遇车祸并导致高位截瘫的,四肢几乎都失去活动能力,手指无法灵活活动,仅有手部能够小幅度地活动。平时多数时间出行时,刘女士需要父母的帮助,但由于能够依靠小幅度活动的手部操作轮椅,她偶尔也会单独外出。 刘女士说,自己父母年纪都很大了,电动轮椅对于她来说是很得力的助手,能减轻父母的负担,也让其有了更大的活动空间,实现了自己高位截瘫后身体的一部分功能。 但是最近,刘女士遇到一件让她感到不解的事情。“我计划10月份从西安到北京处理一些个人事情,但是预订酒店时,那家酒店的前台工作人员却告诉我说,电动轮椅不让进入客房,这让我费解。” 刘女士说,本来计划入住的这家酒店是位于北京西城区的潇湘大厦酒店,因为距离自己要去的地方比较近,她特意选择这里,但是沟通入住事宜时,酒店却告诉自己,电动轮椅无法进入客房,理由是担心电动轮椅的电池会存在安全隐患。 9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这家名为潇湘大厦酒店的前台工作人员,其表示酒店确实有此类规定,但是酒店大厅有非电动轮椅可供替换使用。“电动轮椅是有电池的,如果充电容易存在安全隐患,所以电动轮椅不能进入房间。” 对此,酒店工作人员表示这是酒店的规定,同时“消防部门也有要求”。 周围多家酒店表示没有此类规定 有酒店只要求“不超速” 不过,北京消防系统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消防部门并没有不允许电动轮椅进入酒店房间的类似规定。 9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多家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酒店,酒店工作人员均表示电动轮椅可以进入房间,同时如果需要帮助也可以随时联系酒店工作人员。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后发现,多地酒店也有明确规定,允许电动轮椅在酒店范围内正常使用。 例如上海迪士尼度假区酒店就在宾客须知中明确,禁止在酒店内使用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手推车及其它带轮子的运输工具,但是也明确表明,婴儿推车,手推轮椅和电动轮椅除外,此外还规定,“电动轮椅仅限下肢行动障碍人士用于辅助通行,应不少于三个车轮,通行时必须以步行速度通行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公里/小时”。 9月28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北京市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人员,其表示,对于电动轮椅能否进入酒店房间的情况,没有查询到具体的规定或者法条,还是希望当事人能够和酒店充分沟通,“但是由于残联也没有执法权,我们也只能是去说一下。”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又向已经合并“残疾人服务热线”业务的北京12345反映了这一情况。西城区文旅局的工作人员随后反馈表示,酒店称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确实是为了防止电动轮椅有安全隐患,并表示酒店会提供手推轮椅供残障客人使用。此外,该工作人员反馈,酒店之所以有类似政策,是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红星新闻记者随后通过应急管理部网站查询后发现,《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但没有关于电动轮椅的相关要求。 “电动轮椅电池也挺大的,不像手机或者是充电宝,而是和电动车是一个道理。”文旅局的工作人员解释。 律师说法: 如电动轮椅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酒店禁止进房间或涉侵权 刘女士表示,她目前已更换预订了北京潇湘大厦附近的其他酒店,新换的酒店也明确表示残障人士的电动轮椅进入房间没有问题。“因为此前工作原因,我去过国内外不少地方,很多时候都需要乘坐电动轮椅,如果酒店的门不够宽,轮椅尺寸大进不去,或者没有无障碍通道无法通行,那我也自然就放弃了,但是以电池安全原因不让电动轮椅进入酒店房间的情况,我确实是第一次遇到。” 对于刘女士的遭遇,相关律师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公共服务场所应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辅助器具登乘。如果电动轮椅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酒店以安全隐患为由禁止其上楼进房间,且无法提供合理的安全依据,可能构成对残疾人平等权益的侵犯。 付建表示,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文化、旅游、体育、金融、邮政、电信、交通、商业、餐饮、住宿、物业管理等服务场所结合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辅助器具、咨询引导等无障碍服务。酒店以安全隐患为由禁止电动轮椅上楼,无法提供合理的安全评估报告或相关消防规定依据,也可能违反该法。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认为,酒店作为典型的公共场所,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等,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既有的上述场所和设施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进行必要的改造。这就说明,酒店为残障人士提供电动轮椅出行方便是其法定义务。 殷清利表示,除了对涉残障人士事件进行行政投诉之外,当事人还享有申请残联进行协调处理的权利、民事起诉责任人的权利,但鉴于民事起诉对于残障人士亲自启动、出庭将带来更大的不便。所以作为残疾人组织的残联虽然在某些领域不具有直接执法权,但其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五条所赋予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工作的职责,应建立协同机制,通过督促联合执法、重点整治等专项行动,普遍性解决残疾人权益保护实际问题。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对此殷清利律师表示,该法系较新的法律规定,而本案所展现的问题具有典型意义,通过该案进一步达到法律贯彻实施的目的,富有个案意义。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郭宇 审核 何先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