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柯某某拿着十万“彩礼”出现在明女士楼下时,明女士感动不已,以为终于遇到了真诚的感情。未曾想,他在骗取明女士两万元后便借故溜走,这场短暂的恋爱原来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近日,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一则案例:2025年8月18日,经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2024年12月10日,明女士在某交友APP上匹配到了一名男士。两人聊得很投缘,很快加了微信。男士叫柯某某,说话得体,态度真诚,一再强调自己是“以结婚为目的”寻找伴侣。这让明女士心动不已,并放下戒备,答应了柯某某线下见面的邀约。 一日,柯某某提着沉甸甸的袋子,声称是娶她的十万元“彩礼”,承诺见家长后补十万元,并要求明女士转账两万元以表诚意。 被幸福冲昏头脑的明女士,没有多想,通过支付宝向柯某某的账户转账两万元。随后,柯某某以让明女士洗头给父母留下好印象为由借故溜走,明女士打开袋子竟全是“练功券”。 意识到被骗后,明女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4月18日,犯罪嫌疑人柯某某被刑事拘留。经调查发现,柯某某袋子里的“十万现金”,根本不是真钱,而是柯某某为了骗取信任特意买的练功钞;所谓的“见家长”“补十万”,也全是编造的谎言。“因为我身上没什么钱用了,想搞点钱用。”讯问中,柯某某轻描淡写地坦白了自己的作案动机。该案于2025年6月30日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查明的事实,该院认为,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7月31日,阳新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柯某某提起公诉。8月18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依法对柯某某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此案犯罪手法具有典型性。诈骗分子利用单身人士寻求伴侣的心理,以结婚为诱饵,骗取钱财。网络交友需谨慎,特别是在对方提出钱财要求时,更要提高警惕,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和信息真实性,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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