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一名女子打车时,要求司机走高速公路前往目的地。 据报道,该女子打车时主动要求司机走高速公路以缩短行程,然而快到目的地时,却拒绝支付高速过路费,坚称“司机已垫付,自己无需额外支付”。甚至直言 “我没钱,我不给,就是有钱也不给”。双方争执不下,司机选择掉头,直接将女子送回上车点,随后该女子报警处理此次争执。  那么,高速费究竟应该谁来支付?滴滴平台表示,乘客与司机应该在出发前先协商好:  哈啰顺风车则表示以乘客出发前的备注为准:  其他的平台也多数是支持司乘双方在出发前就要留下有凭据的协商记录,可以通过乘客备注,或者平台的沟通记录作为凭据,避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广州广播电视台、滴滴顺风车、哈啰顺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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