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初三学生潘某某,在自家楼栋门口被同住一小区的同班男同学钟某持刀杀害。钟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案件于10月15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0月15日下午,潮新闻记者从被害人母亲曾女士处了解到,法院未当庭宣判结果,将择期宣判。  被害人母亲曾女士叙述案发经过 图源:李达森 摄 “我女儿就是无妄之灾。”曾女士告诉记者,庭审中,凶手钟某及其辩护律师试图将动机归结于“遭受校园欺凌”,声称其长期被同学排挤。“但庭审中所有老师的证词和同学的证言都清晰地表明,是他在欺负同学,而不是同学在欺负他。” 曾女士表示,希望可以严惩凶手,“听到我们要求判处死刑的时候,他(钟某)才害怕得磕头,希望我们原谅。” 据新黄河此前报道,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提到,被告人钟某(2010年4月出生)与被害人潘某某(2010年5月出生)均为深圳某学校初三在读学生,且与陈某某同住一个小区,自初一开始,三人由陈某某父亲与潘某某父亲轮流接送上下学。 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钟某因生活琐事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在陈某某父亲将三人送到小区大门口离开后,钟某先回到自己所在楼栋,随后看到潘某某独自一人到自家楼下准备上楼。他随即绕到潘某某面前,持网购的黑色折叠刀质问对方,之后持刀捅刺潘某某数刀后离开。听到潘某某倒地呼救后,钟某竟再次折返,又捅刺其数刀。 事后,钟某逃回家中,向家人谎称“因见义勇为被人砍伤双手”。小区物业人员发现情况后拨打110报警,潘某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2025年4月9日,钟某被刑事拘留;4月22日,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执行逮捕;6月9日,该案被移送至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钟某故意杀害同班同学并致其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2025年10月15日上午,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来源: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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