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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作出了一项民事判决,朱某因在网上销售海底捞代金券,并为消费者低价代付订单,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海底捞经济损失30万元。 法院认定朱某从亲友处搜集了二三十个海底捞会员账号进行运营,并在网店中售卖这些账号拥有的代金券,其网店销量超过6万。 
法院认定,一线上平台店铺通过“订单代付”等方式,将本应由消费者本人登录的会员账号转为由其控制,大量获取、集合并利用“捞币”牟利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该店铺立即停止侵权,向海底捞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目前,判决已正式生效。 针对此类问题,海底捞客服表示:建议不要相信非官方渠道售卖的优惠券,另外若检测到会员账号被出借,是有可能被冻结或禁用的。 11月14日,海底捞相关方面就此案回复记者,近年来,海底捞持续加大对“黑灰产”的治理力度,并通过多渠道提示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优惠活动权益,警惕“低价券”“代付”等风险。去年5月,海底捞发布的《关于禁止黑灰产不正当牟利,维护顾客权益的声明》,对违规擅自出租、出售会员权益等进行不正当牟利的行为,公司将采取冻结/封禁账号、平台投诉、法律追责等举措,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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