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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河南省镇平县一男子患有精神疾病,酒后与妻子产生家庭矛盾,该男子不听父亲劝阻并用菜刀挥砍父亲头部、胳膊致其轻伤。案发后,父亲念及父子关系,对该男子行为谅解不予追究。8月29日,河南省镇平县法院判决,该男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  图据视觉中国 判决书显示,今年5月29日凌晨,被告人李某酒后与妻子发生家庭矛盾,李某父亲进行劝阻,李某不听劝阻并拿出菜刀对父亲挥砍,造成父亲头部、左侧胳膊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李某父亲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李某父亲念及父子关系,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不予追究。 该份判决书还提到,该案被告人适用缓刑,与被害人强烈要求被告人回归家庭等原因有关。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系父子关系,被告人伤害被害人的根本原因是患有精神疾病、情绪控制不当所致,伤害被害人后,被告人欲跳楼自杀,说明被告人内心极度后悔,现被害人强烈要求让被告人回归家庭,体现了父亲与孩子的亲情,鉴于现有证据并未发现被告人患病以来对周围邻居有过伤害的情况,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并不明显,因此适用缓刑对于被告人康复病情、加强家庭感情、早日回归社会均有更加积极的意义,本案被告人应当适用缓刑。 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 红星新闻记者 王辰元 编辑 潘莉 审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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