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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女子因犯诈骗罪,2022年7月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因怀孕被监视居住。监居期间,犯人向他人谎称可以办理政府低息贷款,再次诈骗25.6万元。11月21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河南焦作市中级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刑事判决。
马某今年32岁,居住在山西晋中市。2022年7月18日,因犯诈骗罪,被晋中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2年11月9日和2023年5月9日,因怀孕,经法院决定,两次被监视居住。后又因犯诈骗罪,于2023年9月13日被晋中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监视居住期间,马某通过网络认识河南武陟县的小杰(化名)。2023年9月上旬,她向小杰谎称可以办理政府低息贷款,让他介绍客户。小杰将需要贷款的小董乡养殖户小阮(化名)、小贺(化名)介绍给马某。9月16日上午,马某乘坐出租车窜至小董乡,以帮助小阮、小贺在手机上申请政府低息贷款、刷银行流水名义骗取二人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交易密码。之后马某使用二人线上支付平台账户、信用卡等,网贷约29.2万元,并全部转走用于网络赌博。小阮发现被骗后,多次催促她还钱。截止刑事立案,马某退还小阮36015元。马某诈骗数额约为25.6万元,其中,小阮20.5万元,小贺5.1万元。
武陟县公安局于2023年11月27日立案侦查。11月30日在晋中榆次区将马某抓获,因其在哺乳期决定监视居住。2024年2月1日被晋中市中院收监执行,2024年2月28日被投送至山西省女子监狱服刑。2024年9月29日被武陟县公安局从山西省女子监狱解回,送至焦作市看守所羁押。
2025年7月10日,焦作市中院对该案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六万元;与前罪被判处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六万元。法院责令马某退赔被害人小阮经济损失20.5万元,被害人小贺经济损失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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