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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杂谈] 男子在武汉一酒店身亡,好友送药未说是救命药滞留前台遭网暴,律师:好意施惠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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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 分钟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11月20日下午3点,湖北武汉51岁的老胡被发现在雅斯特酒店房间死亡。据封面新闻消息,11月24日,帮武汉51岁男子老胡送药的韩顺(化名)向记者还原了事件经过。韩顺与老胡是少年时期好友,19日晚,他开车将办完事后的老胡送至阳逻经济开发区雅斯特酒店,老胡自行办理入住后,韩顺离开。
△现场监控画面。
11月25日上午,涉事的亚瑟特酒店工作人员肖先生向潇湘晨报记者提供了现场监控视频。从韩顺进入酒店,到他离开,总共记录的时间为1分28秒。画面中,韩顺提着一袋用塑料袋装着的药品进入酒店,告知是来送药的,“他说姓胡,三个字,但没有说出具体的名字。”期间,韩顺拨打了老胡的电话,但是未接听。工作人员将药品放在前台,等待老胡下来取走。
肖先生表示,出于对顾客隐私的考虑,酒店工作人员并没有打开塑料袋查看里面具体是什么药品。由于老胡是酒店的金卡会员客户,享受下午3点退房的权益,工作人员在下午3点左右联系老胡退房时才发现异常。“可能他朋友也不知道是什么药,也没有告诉我们前台人员,这个药是救命用的。”
△涉事酒店。
20日上午9点19分,韩顺接到老胡电话,对方称身体不适,托他到另一位朋友家取药。韩顺立即前往取药,9点40分便赶到酒店前台。因只知晓老胡姓氏及“瓜老板”的昵称,无法提供全名,韩顺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向工作人员求助查询住客信息并送药上楼,却被以“无义务帮忙”为由拒绝。
韩顺当场多次拨打老胡电话均无人接听,因有急事需处理,只得将药留在前台并微信留言告知,随后离开。老胡家属表示,查看监控发现,该药品在前台滞留5个多小时,酒店未采取任何排查措施,直至当日下午3点,工作人员收拾客房时才发现老胡倒在地板上已死亡。
△滞留在前台的药品。
家属提供的图片显示,老胡被滞留在前台一盒药品,显示为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适应症是高血压、心绞痛。
11月24日晚,涉事的雅斯特酒店集团告知,称送药者未告知前台病人病情,前台出于隐私考虑未查看药品。“客人是金卡用户,确实可以下午3点退房,我们没有提前去查看。前台人员没有多做一步,但没有说‘没有义务帮忙送药’的话。我们不会逃避责任,正在积极处理。”
事件发生后,网友对于酒店工作人员以及对韩顺的行为进行了评价。有网友认为,“这朋友已经绝对够意思了!”,也有网友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评价:“没帮忙打120,也没和前台说类似于这是救命药之类的话,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从法律角度分析,送药人韩顺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通常无需承担法律责任。韩顺受朋友委托送药,双方并未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而是基于情谊的无偿帮助行为。法律责任的承担以存在过错为前提。韩顺在接到求助后已及时取药并送至酒店,其行为并无不当。损害后果(老胡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自身疾病,与韩顺的送药行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韩顺作为朋友,已尽到合理的协助义务。他无法预见到酒店会拒绝协助以及后续的悲剧,法律不应对其施加过高的、等同于专业机构的注意和救助义务。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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