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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举报是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隐患的重要渠道,也是汇聚民智民力、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浓厚安全氛围,自贡市沿滩区应急管理局现公布一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2025年9月,自贡市沿滩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自贡市沿滩区一公司存在有限空间作业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经查,该公司组织工人清洗喷淋洗涤塔过程中存在:1.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绳,作业高度约4米,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2.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两项问题,举报属实。 上述第1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第2项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自贡市沿滩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自贡市沿滩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1月奖励举报人3150元。
来源:沿滩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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