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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六安霍山警方发布了一则“离谱”酒驾案例。 11月27日下午,六安市霍山县诸佛庵镇一男子骑着摩托车载着一名女子,来到霍山县公安局诸佛庵派出所大厅办理业务。 “我的户口本破了,想换本新的。”男子说。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从男子身上闻到一股浓重的酒气。面对民警的询问,孙某承认自己当天中午确实饮酒了。  民警询问其是否酒后驾驶摩托车,孙某对此闪烁其词,一会说自己是步行过来的,一会说摩托车是随行女子骑过来的。   在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出来后,孙某终于承认自己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其认为“派出所是自家附近的,不会被查”,遂心存侥幸驾车前往办理业务。后经进一步核查,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交警依法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大皖新闻记者窦祖军 通讯员陈苏杭 (来源: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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