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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方健河道溺水事故侵权责任纠纷案公开审理。此前,原告方健于2023年7月在天台县某河道溺水致多重伤残。极目新闻记者从家属以及代理律师处获悉,原告向七被告索赔279.76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今年7月份的报道,2023年7月,时年23岁的浙江台州小伙方健带小外甥散步,不慎坠入2米深的疑似挖砂坑,溺水导致呼吸心跳骤停、脑损伤等严重后遗症,致临床伤残七级、眼睛伤残三级,智力减退。方健随后作为原告,将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天台县泳溪乡政府、县水利水电局等三方起诉至法院。 据原告此前的起诉书称,2022年11月起,因天台县泳溪乡干坑村需要修建操场,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委托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泳溪乡岩下方村该处河道边的砂土挖掘至干坑村。据原告了解,此河道并非常年无人走动,当地村民此前常在该河道边散步、娱乐。方健溺水后,方健的姐姐第一时间在现场拍摄照片、视频,可见河道边并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告语,也未设置安全围栏。 
据此,原告认为,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和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对方健的溺水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作为该河道主管机关,天台县水利水电局未履行监管职责,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另据海报新闻、正观新闻等媒体今年10月报道,该案原定于2025年10月11日由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当天,原告方获取了一份关键证据,这份关键证据直接指向:导致方健落水的水坑,系名为“汤某”的个人偷挖所致。律师第一时间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延期开庭申请及追加被告申请。 12月25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方健家属以及代理律师处获悉,被告由原来的三方增加至七方,索赔金额为279.76万余元。方健的姐姐介绍,法院在25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方健的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介绍,庭审中,七被告以非适格主体、非直接管理单位等为由抗辩,部分被告提交警示牌照片主张已尽警示义务,他作为方健的代理律师逐一反驳。在赔偿金额方面,原告和被告也存在争议。证据质证环节,双方围绕现场照片、施工审批文件、村民证言等核心证据的合法性与关联性展开辩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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