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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4日傍晚,吴某遇到早有矛盾的徐某,一言不合,徐某拿出准备好的刀具捅向吴某。看着躺在血泊中的吴某,徐某以为吴某已死,闯下大祸,因惧怕承担法律责任,随即逃离现场。在逃到附近公园后,越想越怕,畏罪自杀。然而,吴某并未死亡,而是被发现后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虽脱离生命危险,但多个器官受损需手术治疗,后续还需长期康复。公安机关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徐某,但徐某已自杀身亡。鉴于此,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了已立案侦查的该起故意杀人案。 
吴某治疗期间产生巨额医疗费用,家庭经济压力巨大。经专业机构鉴定,吴某左肾切除术后,构成七级伤残;脾切除术后,构成八级伤残;肺修补术后,构成十级伤残;肝修补术后,构成十级伤残;右膈肌修补术后,构成十级伤残。为维护自身权益,在家人支持下,吴某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徐某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789320.37元。 庭审中,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在于:犯罪嫌疑人徐某自杀身亡,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已被撤销,吴某是否有权主张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徐某死亡后,刑事案件已被撤销,吴某提起的本次诉讼属于单纯的民事诉讼,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定赔偿范围。徐某持刀伤害吴某的行为构成民事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现徐某已自杀身亡,由此产生的侵权之债应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近日,江苏泰州中院判决徐某的继承人在继承徐某遗产的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96988.8元。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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