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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注意到,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其1月5日在广州深圳坪山7-ELEVEN马峦城市广场店购买的卡士酸奶出现变质发臭的现象,且已超过保质期。 
根据网友发布的画面,该酸奶生产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保质期25天。消费者向记者表示,店员现场已承认酸奶过期,随后要求便利店进行退款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然而店员联系店主后,店主不仅拒绝赔偿,还向消费者所在单位进行“反向投诉”,称其在店内闹事。 
1月7日,记者致电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官方客服。工作人员回应称:“店铺不承认售出过期商品。消费者购买后已离开一段时间,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投诉人需自行举证,证明所投诉的过期酸奶是由本店售出的。后续会有专人跟进这件事。” 消费者进一步向记者透露,店方质疑其“购买酸奶后返回车上的六分钟内对商品进行了掉包”。 截至发稿,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未就此事做出进一步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7-Eleven在广东省内已开设超过1900家门店,覆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中山、珠海、江门、湛江、清远、茂名、阳江、肇庆等地。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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