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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两用高性能聚合物及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军民两用高性能聚合物及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选址位于自贡川南新材料化工园区。项目占地53亩,建设年产聚酰亚胺柔性泡沫50吨/年、聚酰亚胺刚性泡沫及吸波泡沫50吨/年、耐烧蚀低密度酚醛树脂500吨/年、高性能聚酰亚胺树脂(热塑性及热固性聚酰亚胺树脂)200吨/年和特种涂料300吨/年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本项目为合成材料制造项目,现委托四川明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军民两用高性能聚合物及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自贡中天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沿滩区沿滩工业集中区中天路1号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13890070339 三、项目评价机构评价单位:四川明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普润城A5栋3楼51-58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828135641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调查表获取网络链接:https://www.weiyun.com/disk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填写后通过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至征求意见稿发布期间。 六、公示时间本次公示发布时间为2026年1月8日,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自贡中天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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