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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建议函》,2026年1月11日起我市气象条件转差,有重度污染风险。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研究, 决定于2026年1月11日18时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 1月1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测,受盆地持续静稳天气影响,扩散条件明显转差,四川盆地将出现一轮较长时段的区域性污染过程。 本轮污染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预计持续至1月19日前后,影响区域为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大部城市,以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为主。其中,15日至19日为污染最重时段,部分城市有重度污染风险。预计19日夜间起,受冷空气持续影响,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并转为优良。 为全力应对污染天气,全省坚持“一盘棋”,齐抓共管、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全力落实应急响应措施,优化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管控,坚决杜绝“一刀切”。同时,加大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力度,尽全力降低污染程度,守护群众健康。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做好健康防护: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长时间、高强度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 3.外出时可佩戴防护口罩,室内宜关闭门窗,必要时开启空气净化设备。 4.中小学、幼儿园可酌情减少户外教学活动。 5.重污染天气时应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6.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另外 市民朋友请注意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 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如下 ↓↓↓ 一、小型汽车尾号限行参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主城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临时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
二、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2:00,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 三、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类情形: (一)军用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车辆、保险勘验救援车辆、银行运钞车辆、环卫作业车辆。 (二)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校车、邮政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 (三)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农副产品运输车可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但须遵守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五)“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需驶入货运车限行区域内配送加油(气)站燃油的汽柴油(汽)专业运输车辆按照原货运车辆入城规定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自贡市行政辖区的,与本地机动车执行相同限行政策。 五、在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黄标车、货运机动车城区限行措施等我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六、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现场或道路监控依法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遵照执行,做好出行安排! 转发提醒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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