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彩灯博物馆作为彩灯文物“收藏、保护、研究、展示”的专门机构,承载着传承与弘扬彩灯文化的重要使命,1994年2月面向社会开放,2020年12月评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
为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拓展藏品类型与形态,全方位呈现彩灯制作工艺的卓越魅力,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彩灯藏品及相关线索。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古代、近代相关物品:古代及近代灯具、各届灯会的彩灯实物、用以展现传统彩灯制作技艺的工具与材料、涉及彩灯文化的古近代文献资料,以及各类历史照片与影像资料等。 (二)现代创作成果:现代设计师与艺术家精心创作的彩灯作品,体现现代彩灯制作工艺与创意的设计图纸,反映彩灯文化的原始手稿、典籍、民间文学等文献资料和诗词、书法、美术等文化艺术作品。 (三)地域特色文化作品:蕴含各地地域特色的传统彩灯文化作品、各地灯会、庙会等节庆活动的实物及照片,各地非遗传承人亲手制作的彩灯作品。 (四)中外文化交流物证:能够反映中外文化交流的展览、比赛、活动中的彩灯作品、图片、影像等重要物证。 (五)其他有价值物品:其他具备重要价值的文物藏品及资料。 (一)无偿捐赠: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单位将珍贵藏品无偿捐赠给博物馆,为彩灯文化传承贡献力量。 (二)征集、购买:对于符合馆藏需求的优质藏品,博物馆将依据市场行情及专业评估,进行合理的征集、购买。 (三)借用、复制:在确保藏品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借用方式获取部分藏品,并进行高精度复制,以丰富展示内容。 (四)接受移交、调拨:积极接受相关部门依规进行的移交、调拨藏品。 (五)其他合法途径: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博物馆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获取藏品。 严格依照《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中国彩灯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有序执行。 (一)资料提交:请将藏品的基本信息(诸如名称、作者、年代等)、照片或设计图纸、文化背景阐述及价值评估等内容发送给我们。我们将秉持严谨、专业的态度,认真审阅每一份藏品资料,并及时与您取得进一步联系。 (二)证书颁发:博物馆对经鉴定决定收藏的捐赠藏品,将为捐赠单位和个人郑重颁发收藏证书,以表诚挚感谢与敬意。 联系人:邹先生,电话 13890056378(微信同号)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国彩灯文化的瑰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