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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现场监控视频截图 据合江警方 1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泸州合江县公安局获悉,合江警方对两名拉车门盗窃财物的未满16周岁少年执行行政拘留,这是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泸州首例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据警方介绍,2026年1月4日凌晨,吴某某伙同肖某某在合江县符阳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利用拉车门的方式盗走300元现金。民警通过研判分析,于案发当天下午将吴某某、肖某某抓获。经进一步调查,吴某某在2025年期间多次因涉嫌盗窃被行政处罚;肖某某在2025年7月9日因涉嫌盗窃被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人被执行拘留 据合江警方 目前,吴某某、肖某某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和10天。另查明,2025年,张某某、刘某某、周某某、牟某某和赵某某等5人经吴某某邀约,结伙多次实施拉车门盗窃行为。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认定5人行为已构成违法。鉴于5人存在法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予执行。 据了解,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作出调整,改变了以往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规定,明确对该年龄段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或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执行行政拘留。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编辑 郭庄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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