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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北京丰台区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原因系两名工人焊接作业时掉落的火星,引燃下方堆放的建筑材料。事后,两名违法行为人因动火作业前未及时清理、苫盖可燃物导致起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13日早7时左右,丰台区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度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到场处置。消防员到场后发现,明火已被工地微型消防站人员扑灭,现场无人员被困、伤亡。 据调查,现场起火原因为工人焊接作业时产生的火星,掉落至基坑底部,引燃了堆放在该处的建筑材料。所幸工地的微型消防站快速响应,利用水枪和干粉灭火器将火灾扑灭在初期,未造成更大损失。 
“你们焊接操作时有没有清理可燃物,或者苫盖可燃物?”两名施工人员面对消防员的询问,坦言事前进行了动火报备,也准备了灭火器,只是没想到下面的建筑材料烧起来这么快,就没提前清理。 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两名未及时清理、苫盖可燃物导致起火的违法行为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提示,在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时,应提前进行动火报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设置专人看护;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同时,动火作业前要清除作业点周围及下方的可燃物,或用阻燃材料覆盖;在高处作业时,下方需设置接火盆或防火毯,并划定警戒区,以免掉落的火星引发火灾。 (@北京日报 记者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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