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5日20时38分,罗某醉酒后(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5.2mg/100mL)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川A****5小型驾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自贡沿滩区半岛大道处被当场查获。
罗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罗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另查实,罗某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六项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百元处罚。
此案已移送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双重违法的危害有哪些?
01醉驾的法律成本与危害02车辆逾期未检的安全隐患机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车辆安全性能的重要手段,逾期未检的车辆可能存在制动失效、灯光损坏、轮胎老化等安全隐患,上路行驶如同“移动**”,不仅威胁驾驶人自身安全,也会对道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面临罚款、记分处罚,若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将被强制报废,且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可能拒绝赔付。
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示
1.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聚餐聚会时自觉抵制酒驾醉驾,主动选择其他安全出行方式,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2. 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及时排查车辆安全隐患,确保车辆符合上路行驶条件,做到“车况良好,平安出行”; 3. 自觉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自贡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逾期未检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全力守护辖区群众出行安全。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守法,文明驾驶,让每一次出行都平安顺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