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加强对未成年人免受烟酒危害的社会保护,1月19日,荣县旭阳镇金鱼村关工委组织成员对辖区内副食店开展了专项食品安全检查,并同步进行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普法宣传活动。 村关工委主任丁永超同志携2名成员深入村内2家副食店,重点围绕1.证照资质:查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确保主体合法经营。2.商品质量:对在售的饮料、零食、乳制品等青少年常购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进行了抽查,严防销售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3.进货渠道: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障。4.环境卫生:检查店内环境卫生状况,要求经营者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做好防蝇防鼠等措施,确保食品存放安全。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商品摆放不规范、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等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经营者限期改正,后续将进行跟踪复查。 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的同时,村关工委成员向各副食店经营者重点宣传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酒危害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1.明确法律责任: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的规定,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违法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2.倡导社会共治:呼吁经营者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买烟酒的要求,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3.建立沟通机制:与经营者建立了联系渠道,鼓励其发现疑似未成年人聚集购买烟酒等情况及时与村委会或关工委沟通。 本次检查与宣传活动,得到了辖区内副食店经营者的普遍理解与配合。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与宣传,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守法经营意识,特别是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规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经营者们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决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共同守护下一代健康成长。 下一步,村关工委将持续关注辖区食品安全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活动成果。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远离烟酒,并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为全村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荣县旭阳镇金鱼村关工委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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