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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 自贡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 (简称《通告》) 明确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元宵节 在 贡井区五宝镇、大安区牛佛镇 所辖行政区域 可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 富顺县板桥镇、童寺镇、 荣县河口镇、来牟镇 这些区域和时间 可燃放烟花爆竹
1月21日,富顺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简称《通告》),明确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元宵节,在 板桥镇、童寺镇 所辖行政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和区域则禁止燃放。 《通告》规定,除可燃放区外—— 富顺县其他所有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可燃放区为板桥镇、童寺镇所辖行政区域(除法律法规禁止燃放的区域)。 同时,《通告》还明确了可燃放时段为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元宵节,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通告》明确—— 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进行燃放作业。《通告》还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月21日,荣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简称《通告》),明确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元宵节,在 河口镇、来牟镇 所辖行政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和区域则禁止燃放。 通告如下—— 一、集中燃放区域及可燃放时段。河口镇和来牟镇为荣县集中燃放区域,仅在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元宵节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除河口镇和来牟镇集中燃放区域外,荣县其余行政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进行燃放作业。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劝阻、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2022年2月28日发布的《荣县人民政府关于荣县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内容来源:富顺警事、荣县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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