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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张胜勇
身份证号:510322197009200831
户籍地址:四川省富顺县富世镇金山路259号附91号
执行标的:67179元及利息
执行案由:(2022)川0322民初3845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2026年2月3日0时起至2027年2月2日24时止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准确下落,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张胜勇本人并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传的,给予3000元人民币奖励。 举报电话:0813--7212110 19386047110(贺法官)
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方圆
身份证号:510322198706131119
户籍地址:四川省富顺县琵琶镇农场村15组30号
执行标的:25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由:(2022)川0322民初1664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2026年2月3日0时起至2027年2月2日24时止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准确下落,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方圆本人并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传的,给予2000元人民币及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 举报电话:0813--7212110 19386047110(贺法官)
凡向本院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张胜勇 本人的准确下落 使本院成功执行到被执行人的财产 本院将郑重兑现奖励承诺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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