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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顺丰公司”)诉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顺丰速运”构成驰名商标,被告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因弱化该驰名商标显著特征、贬损品牌声誉,构成商标侵权。 图源:南方日报 2月7日,极目新闻记者在电商平台以“顺丰速孕车贴”为关键词搜索发现,平台已没有“顺丰速孕”同款车贴的链接,但一些商家依然在接同款车贴的定制订单,不过也有商家拒绝接单。 “顺丰速孕”侵权被判罚20万元 据南方日报报道,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顺丰公司诉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顺丰速运”构成驰名商标,被告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因弱化该驰名商标显著特征、贬损品牌声誉,构成商标侵权。 针对侵权认定,法院指出,一方面,其与涉案驰名商标核心要素高度近似,中文“顺丰速”三字完全一致,“孕”与“运”读音相同,且共用“SF”字母及“EXPRESS”英文标识,结合二者均用于车辆贴附的使用场景,易使公众产生关联联想,打破了驰名商标与快递服务的固有对应关系,直接弱化了商标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性。 网友发文截图(图源:南方日报) 另一方面,该车贴以谐音玩梗方式将“怀孕”与物流品牌嫁接,漠视女性生育体验,在公共空间制造低俗氛围,违背公序良俗,贬损了“顺丰速运”长期积累的专业、高效、正规的市场声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相关认定标准。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对此,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张建律师表示,此案的判决结果和法院说理,具有非常强烈和多元的警示意义,法院的此次判决确认并强化了对“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原则。“玩梗不是免责金牌,被告辩称的幽默表达、网络流行语等理由,未被法院采纳,这说明商业活动中的玩笑和创意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同时法院在认定侵权时,特别指出该行为漠视女性生育体验,在公共空间制造低俗氛围,违背公序良俗。这体现了司法实践将商业标识保护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社会风尚相结合的趋势,侵权行为如果同时违背了社会公德,将会受到更严厉的评价和否定。” 仍有商家接同款定制车贴订单 2月7日,极目新闻记者以“顺丰速孕车贴”为关键词在两个电商平台上分别搜索,两个平台均未出现“顺丰速孕”同款车贴的链接,不过出现了定制车贴的相关链接。 记者询问商家截图 极目新闻记者随机选择了七家做定制车贴的商家,以消费者名义向商家客服发送了被认定侵权的“顺丰速孕”图片,并咨询客服可不可以做同款车贴,仅两名商家客服明确拒绝定制同款车贴,其中一名商家客服说:“怎么还有人要做这种车贴,做这个可是要被罚大款的。”另一名商家客服仅称现在不让做这一同款车贴。而其他五名商家客服则表示可以接单,消费者下单后,客户会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图片,按相应的规格出效果图,以长为60厘米的规格为例,这五名商家客服给出了26元至35元不等的价格。 消费者要求商家出定制车贴,是否构成侵权? 对此,张建律师认为,这是一个共同侵权的场景,商家和有定制需求的消费者都可能构成侵权。“商家的行为或是直接源头的侵权行为,无论是预先制作好顺丰速孕车贴进行销售,还是按照消费者提供的侵权图样进行定制生产,都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家是此类产品的提供者,或成为侵权责任主体。”张建称,消费者主动向商家提供“顺丰速孕”图样要求定制,其行为涉嫌构成教唆、帮助他人实施商标侵权,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张建律师进一步介绍,在司法实践中,权利方通常会选择起诉商家,可能主要考虑商家是经营主体,一般都具有赔偿能力,另外,起诉商家更有效地从源头制止侵权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完全免责,若商家能提供证据证明该侵权产品是应消费者特定要求而定制,法院可能会追加该消费者为共同被告。或者,在判令商家赔偿后,商家有权向该消费者进行追偿。”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顺丰速孕”标识与“顺丰速运”驰名商标高度近似,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标识”的行为,同时该标识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并且该标识也很有可能贬损品牌声誉。 付建还称,商家对消费者提供的定制标识具有审查义务,商家不得以按消费者要求定制作为抗辩理由来免除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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