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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住房保障中心文书送达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公租房管理的执法力度,保障政策的公平公正,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经核查,下列承租家庭在入住公租房期间重复领取租赁补贴,违反相关规定。我单位依法作出责令退还租赁补贴的处理决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应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文书、退还相关补贴金额。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单位:富顺县住房保障中心 办理地址:北湖南路395号三楼(原房管局三楼) 联系电话:0813-5890025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复领取补贴人员名单
富顺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3月24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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