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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为传承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青年干部依法履职素养能力,市生态环境局依托科(局)长讲坛,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学习月·周周讲”系列培训。本周两场专题学习相继于4月8日、4月10日举行,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红军主持培训并讲话。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中的法律责任部分进行领学,从基础管理规定、污染防治规定及其他管理规定三个维度,系统梳理法律责任条款体系架构,并对比现行法律,深入分析法律责任规定新变化。
水生态环境科负责同志对生态环境法典水污染防治部分开展解读,重点归纳亮点条款,并结合《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对比说明,帮助参训人员准确把握新旧法律规范的衔接要点。   王红军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式迈入“法典化”时代。他强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青年干部要以五四精神为感召,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把握法典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法典确立的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等新制度新要求,精准运用到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全过程,切实以法治力量守护盐都的绿水青山。 本次培训以“线下主会场+视频分会场”形式举办,市生态环境局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300余人参加学习。 据悉,“学习月·周周讲”培训将持续至4月底,后续还将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固废治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专题陆续推进,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在全系统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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