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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在浙江绍兴市湘小厨府山西路店就餐时遭遇“阴阳菜单”,纸质菜单标价与结账小票不符,两道菜品合计多收12元,引发网友关注。 4月14日,经视直播记者核实此事,餐馆承认是新老菜单未同步所致,涉事款项已当场退还,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该行为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 
据网友爆料,其一行在该店点单时,参照店内过塑纸质菜单消费,其中砂锅三菌标价32元、青椒炒蛋标价18元。结账时小票显示,菜品名称变更为干锅三菌,售价42元,青椒炒蛋售价20元,两道菜合计多收12元,订单标注为游客订单。 记者致电湘小厨府山西路店,工作人员证实事件属实。对方解释,店内已于本月初更新菜品价格,电脑系统已同步新价,但新版纸质菜单仍在杭州制作未到货,供顾客查看的仍是旧菜单,加之部分菜品名称调整,未及时向消费者说明,导致价格误会。事发后,店家已当场退还多收的12元,并赠送瓶装水致歉。工作人员表示,后续会在新菜单到位前,主动向顾客告知价格变动菜品,或通过打折、抹零等方式避免纠纷。 记者就此事咨询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经营者应按明示价格收取费用,该餐馆纸质菜单与系统价格不一致、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属于未按明示价格收费,违反价格管理相关规定。鉴于店家已主动退还多收款项,违法行为已纠正;若未退还,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整改,逾期不改将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市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就餐时注意核对菜单与账单价格,发现标价与收费不符可保留证据,及时与商家沟通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同时呼吁餐饮商家诚信经营,确保线上线下价格公示一致,杜绝价格误导行为。 来源:经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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